企业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需准备以下文件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本。

2. 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本。

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本。

4.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本。

5. 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该表可在线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 单位公章。

完成单位登记后,企业需在20日内携带《单位登记表》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位职工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成立的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户并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开户的必备材料包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预留印鉴卡片。

个人开户缴存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就业登记证(显示为待业状态)以及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

缴存方式包括银行代扣缴存和现金缴存。银行代扣缴存是指缴存人每月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扣款。现金缴存则指缴存人在银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最多可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关于个人变更,包括比例、基数变更、个人信息变更等,需携带相关资料在每年7月到银行柜台办理调整手续。对于个人账户封存、启封、转移、提取等事项,也需根据不同情况携带相应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

在法律方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提出,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指导性质,具体办理手续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企业在实际操作时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