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注册公司所需材料详述

前期准备阶段:

1. 法人(或股东)身份证件的扫描件或正反两面照片。

2. 监事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3. 所有登记人员(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资料、手机及电子邮箱信息。

4. 产权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5. 下载并安装远程政务助手APP。

6. 法人的上半身照片电子档。

核名所需信息:

1. 公司名称(建议提供3-5个备选)。

2. 注册资金(采用认缴制,无需验资)。

3. 营业范围描述。

4. 股东的身份信息。

实名认证所需资料:

1. 高像素手机,确保拍摄清晰。

2. 已下载的远程政务助手APP。

3. 所有登记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及手机号。

设立登记所需文件:

1. 提交产权证明,验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2. 所有登记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手机及电子邮箱信息。

刻章备案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3. 法人的上半身照片电子档。

注意事项:

1. 除产权证明需原件外,其他资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或电子档。

2. 由于远程信息采集,若身份证照片为人脸识别不通过,需现场认证(需本人持身份证前往政务中心)。

3. 法人或监事人不得在失信名单内。

4. 身份证需有效且未消磁。

根据威海市的规定,公司设立登记程序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1. 申请人需准备齐全并符合要求的注册资料,包括《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及发起人的身份证明等,并提交至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时支付相应费用。

2.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申请资料进行详细审查与批准,决定是否允许注册。

《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全体股东所缴纳的货币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或以上。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准时足额地履行其认缴的出资义务。对于以货币形式出资的股东,应将资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则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确保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若股东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除需向公司补缴差额外,还应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进一步明确,股东在履行出资义务后,需经过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进行资金验证,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这一流程旨在确保公司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关于注册资金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各项条款。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依法处理,以确保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