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的婚前所拥有的公司股份,通常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若该公司的股份是在婚后获得,那么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股份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根据股份登记情况做出判决,并可能要求获得股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二条: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第三条: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首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关于婚前财产的认定: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所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有形或无形财产等。这些财产在结婚前已经取得,因此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前一方已经开办公司并持有股份,那么这被视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该公司获取的收益,如未有特殊书面约定,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前有共同出资或者两人均登记为公司股东,那么该公司应视为二人共有财产。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但有共同出资的证明,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综上所述:

一、婚前个人拥有的公司股份为个人财产,而婚后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为个人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该财产获取的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如有特殊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