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资企业,其本质即是对外设立代表处。下面我们将详细阐述整个流程。

第一步:向工商局申请登记

在开始设立之前,需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包括代表处的登记证和首席代表的。注意,代表处无需申请具体名称,其名称结构为:国家+外国企业名称+天津代表处。

注意事项:

1. 申请只能由律师、代理或代表处的中方雇员进行,雇员需有相关证明。

2. 申请前需在网上进行预登记,待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实体材料。

3. 办理所有代表处的事宜都在天津市工商局进行(年检除外),无需提前预约。

第二步:提交必要文件

申请设立代表处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表》及相关表格。

2. 派出企业所在国(地区)的合法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

3.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包括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驻在场所、业务范围等。

4. 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组织协议,同样需要经过公证和认证。

5. 其他相关文件,如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及身份证明等。

第三步:缴纳费用并领取证件

在提交所有必要文件并经过审查通过后,需缴纳相关费用,包括登记注册费等。工商局在收到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会发放登记证和首席代表的。

第四步:向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刻章及备案

代表处需要刻制的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和首席代表人名章。当天完成备案后,一周内持组织机构代码证领取备案登记薄。

第五步: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

向组织机构管理中心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办理地税和国税登记。注意在办理地税登记时需提交的申请书内容与向工商局的设立申请书一致,还需增加关于代表处在国内仅有天津代表处,其他地方未设立的承诺内容。

第六步:开设银行账户及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客户需求选定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户。注意代表处无需办理外汇登记、开立资本金账户、财政登记等其他手续。

一、新公司设立所需文件

1.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详细简历、联络地址及电话,其中董事长还需额外提供照片。

2. 准备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提交房屋租赁或购买协议书,附上房屋产权证明。

4. 详细列出新公司的企业名称、投资总额、注册资金、经营年限及经营范围。

5. 新公司联络员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简历、联络地址及电话。

6. 若是生产型企业,还需详细列出进口设备清单以及生产工艺流程。

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所需文件

1. 提供股东会决议。

2.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出具净资产证明报告。

4. 中方企业法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及电话。

5. 准备新公司中方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并附上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联络地址及电话。

6. 其他文件如授权书、房屋租赁或购买协议书及房屋产权证明等与上述类似企业设立所需文件相同。

7. 准备投资承诺书。

8. 提交合作意向书。

三、设立外商驻沪代表处所需文件

1. 书写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

2. 提供外企的银行资金证明。

3. 准备首席代表的任命书。

4. 提供首席代表及其他常驻代表的简历、护照复印件及照片。

5. 提交租用办公室的租约。

6. 填写上海代表处设立登记表。

7. 提交公司成立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

8. 提供外国企业情况介绍。

四、关于注册外资公司的注意事项

- 所有表格需使用钢笔填写,禁止复印。

- 所提交的材料需按照变更登记表的规格进行上报。

- 除了变更登记表需要一式四份外,其他材料均需一式两份提交。

五、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及申办资格与手续

申办资格:首先需要符合规定的名称,为公司取一个符合中国法律的名字;其次要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和章程;再者要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此外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最后要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申办手续: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审批部门关于合同和章程的批复等文件。在办理过程中需按照受理-审核-核准-发照的流程进行。对于提供的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等需确保真实有效,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

以上就是关于新公司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以及外商驻沪代表处设立的相关文件和注意事项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