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分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 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分公司完税证明;

6. 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 分公司公章。

二、注销分公司的流程:

1. 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 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 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 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那么分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注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分公司注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3. 分公司注销流程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财产,也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一旦公司登记机关批准注销登记,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将被收缴。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在设立分公司时,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值得注意的是,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也有权设立子公司,而子公司则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分公司注销的流程,首先需要前往所属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注销登记。如果在于洪区登记,应前往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

在注销登记过程中,需要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前往工商登记窗口咨询相关事项,并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接下来,准备注销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总公司负责准备并签署。

提交的材料应当是原件,如果提交复印件,需要在材料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在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如果材料齐全、合法、有效,注销登记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而且不产生任何费用。

当分公司注销登记获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需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前往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撤销备案,同时还需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这一过程是分公司撤销的必经之路,也是公司合法运营的必备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