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房注册公司

【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出租房是可以注册公司的。但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 房子的租赁合同。

2. 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房产证复印件。

如果房东不是本人,还需要提交房东本人的委托书,最好是公证过的。如果相关产权不明确,需要查看代收取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注意事项】:

1. 签约时,要看房东是否有真正的房产证,必须是原件。

2. 如果他本人不是房东,一定要有房东本人的写的委托书,最好是公证过的。

3. 如果相关产权不明确,就要看代收取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要不就少付点款,不要一次付太多,可以付一押一。以免上当。最好查看下房产证,确定遇见的不是二房东、三房东。有的时候没有房产证,可以看缴纳水费电费的单子,名字应该是房主的。如果这个也不方便看,看态度,刚刚有租房的意思表达出来,就一个劲催着交钱,甚至不惜降价。表现出急着把钱拿到手的样子,要警惕啊,有二房东的嫌疑。

4. 关于转租,一定要原来房东到场签约。看清原房东的产权证和身份证,核对无误,才能签约。

5. 签合同,不要怕麻烦,一条一条看,不明白就问,感觉到不公平的地方提出来。具体一点的比如多少钱一个月,一次缴纳几个月的房租,用什么方式缴纳。房东有没有私自涨房租的权利。如果有就规定一个幅度,如不能超过房租的10%。什么情况下不退押金,有没有规定最短租房时间。房间内包括什么配套设施,写清楚,检查实物,发现损坏告诉房东,说清楚,不要到最后说不清楚。

###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要么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1.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 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 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 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 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 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 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所有,可由乡、镇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9. 有"住宿"经营范围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以及有"房屋出租"经营范围的企业的营业执照。

10. 房屋性质属军产的,则提供南京军区后勤部颁发的《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1. 进市场的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复印件。

### 新公司注册流程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公司注册及资本增加流程与税务处理

一、公司注册所需文件

1. 公司全体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经营范围需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

2. 股东资格证明文件:

股东为企业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时,需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时,需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时,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时,需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3. 董事、监事及经理的任职文件。

4.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其中,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5.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二、公司注册地址要求相关文章

1. 注册公司地址规定。

2. 公司注册地址的详细要求与规定。

3. 北京市注册公司地址的特殊要求。

4. 分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5. 公司注册地址的新规定与变化。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法及税务处理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吸收新的资本投入,包括增加新股东或原股东追加投资;二是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对于转增资本的涉税处理,特别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部分,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1.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相关通知规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个人股东应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法人股东为投资人,则其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部分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2.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方面,仅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企业所得税方面,法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部分也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3.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税务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个人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其他形式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及进行相关操作时,应了解并遵循各项税务处理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