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需要原企业出具解聘证明上传后在网上迁出。

2. 现企业网上确认迁入,打出表格后双方企业盖章。

3. 然后主管部门盖章(如果跨区或跨省还需要地区建设局或省厅盖章)。

4. 全部盖完以后将全部资料(包括章,证书复印件)送交现需要注册的公司所在省建设厅。

5. 合格以后就等着取新证了。

二级建造师变更单位有初审、复审两个大流程,具体所需准备材料为:

1. 初审材料:

-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 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 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 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2. 复审材料:

- 复审需要材料与初审一致。除了需要审核初审材料外,还需检查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及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二建考试通过之后取得证书需要注册后方可执业,二建初始注册:网上填报、打印申请表,持相关材料到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办理,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查询办理结果。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1. 网上填报、打印申请表:进入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办理: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 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聘用企业复印件;

-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 申请人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查询办理结果。

二建证书注册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