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有房产证的

已经有房产证的可以按照公司注册流程进行注册。不过具体自己所在的房屋是否可以注册还是要对工商局进行询问,毕竟各个辖区对于底下规定也不同。

二、没有房产证的

有可能也是可以注册的,这个要看当地的情况,例如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现行有关规定,使用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作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也可由所在地乡镇出具证明。

所以如果你想要使用农村的房子进行注册还是要先看一下是否有无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要赶紧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或是由所在地乡镇出具证明然后才能进行公司注册。

一般住宅是可以注册公司,原因有以下:

1、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允许将住宅地址用为经营地址,可以向工商申请登记注册。只要是能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那就可以申请注册登记。但需要说的一点,并不是所有的住宅都可以用来申请注册公司的,虽说现在公司办理流程简单多了,对于一些影响居民安全,环境卫生的,都不能将住宅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2、使用住宅地址作为注册地址,需要提供证明,证明房屋的使用者是本人,比如说,需要有房产证,申请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复印件,上面有产权单位盖章或是有产权人签字才可以。

3、使用出租房屋的,想要注册公司,需要有房屋提供者证明,或者有租赁合同,红本签字,可以不需要有房产证,但是需要证明实际情况,等确认正确之后,工商才会予以登记注册。

4、简单来说,现在工商登记注册,为了简化方便办理过程,大部分的省份都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只是需要提供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就可以予以注册登记,但其他地方,比如重庆,陕西等地区就对一些行业有限制。

5、除了使用住宅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还可以使用商务秘书企业的地址,采用挂靠的地址来注册公司,商务秘书一般是或者是秘书企业进行集中管理,采用地址托管的形式,也是可以作为工商注册的。

住宅注册成公司需要注意的地方:

1、以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为前提,才能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办公场所。

2、允许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办公场所的公司只能是从事软件开发及设计。

3、需要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

4、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住宅注册成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住所使用证明和《住所登记表》。

2、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3、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设立或住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或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4、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设立登记时,股东应当在《住所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字;住所变更登记时,企业应当在《住所登记表》上盖章、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字。

5、企业、个体工商户已向登记机关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而实际上并未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不可以。必须要是非居住房,而且是商业用房。具体解答如下:

一、现状分析

对于使用特定房屋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如果房屋没有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应提交由区县批准或授权的乡、镇、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需与场所提供人签署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这些情况包括:

1. 在城镇地区使用未取得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的建筑;

2. 已被列入拆迁范围但尚未实施拆迁的建筑;

3. 农村地区的建筑;

4. 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的建筑;

5. 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包括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对于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经营场所),需要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根据房产类型和使用情况,还需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例如:

1. 自建房作为住所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证明;

2. 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的,由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 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由主管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证明;

4. 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使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由所在区县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除此之外,还有诸多其他类型的房产使用情况和相应的证明文件要求,如使用宾馆、饭店、人防工程、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等。对于将住宅楼内的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的情况,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并提交相关文件。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建设部等部门的规定,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整体而言,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护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