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的代码,从第三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即为税务登记证的号码。现如今,“三证合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便利了众多企业。营业执照上所显示的代码,既可作为组织机构代码的标识,也能作为税务登记代码使用,更加便捷。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税务登记,否则可能会面临不利影响。

所谓的“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并为一证,以提高市场准入效率。而“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个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来实现。

企业实现三证合一后,各证件的号码分别为:营业执照显示全部代码,税务登记证从第三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组织代码证则从第九位(字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

关于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司登记机关需向社会公示公司登记、备案信息。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则指出,公司登记机关负责发布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公告。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即为公司成立日期。关于税务编码,其实就是税务登记证号,出现在税务登记证上,“字”后面。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登记申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代码证书、公司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所谓的“税务证号”,只有税务编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号是税务机关颁发的“身份证”,不同行业有国税和地税之分,其登记号有一定的规律。经济类型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行业分类则根据单位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划分,如农业、制造加工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等。

税务登记号编码规则方面,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号,由行政区划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组织机构代码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唯一九位数字组合。个体经营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编码规则也有所不同。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在领取了加载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可凭该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更多关于“三证合一”的信息,可参见百度百科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营业执照四个大字右下边标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也是公司的税号和注册号。而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企业才有税务登记号码,个体工商户如果没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以身份证号加识别号为税务登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