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公司住所。

申报材料: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填写材料说明:

1.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 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15天;承诺期限:5天。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审查→受理→决定→领照。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4条。

申请条件:

1. 具有相应经营场地,且经营场地不得设立在林区;

2. 具有一定数额的经营资金;

3. 有培训合格的检尺人员。

申报材料:

1. 申请;

2. 场地、资金、检尺员证明材料;数量要求:有数量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详细规定了一、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需要有合法的木材来源,与建厂产量规模相适应的木材资源,符合行政许可准入条件,相应的资金和场所设施,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申请表、企业名称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项目建议书、林业行政机关的初审意见等材料。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县级以上林业行政机关负责审查申请材料,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颁发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凭证。

关于注册林业公司的经营范围,需要依法登记,不得超过营业执照上的范围。选择注册林业公司的经营范围时,可以包括销售木材、林产品、建筑材料,木材加工,种植、销售用材林、经济林、初级农产品等。还可以包括造林,引进资金修路,林业咨询,服务业,普通货物装卸服务等内容。还可以包括承包森林行业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举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等多项内容。

在填写林业公司注册经营范围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但需注意,有些项目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除此之外,还可以包括育苗、造林,木材销售、加工等。在销售方面,可以涉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货运代理,租赁房屋,房地产开发等也是可选范围。但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