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 投资人必须提供经过公证并由当地大(领事)使馆认证的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以及投资人护照复印件。

2. 准备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提供公司董事会名单,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交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4. 进出口商品目录,拟设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等材料。

5. 拟设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若有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需一并提交;若无,则不用提交。

二、外资企业注册流程

第一步:名称预先核准。建议准备多个备用字号,然后去商务委员会办理审批。

第二步: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去公安局申办备案刻章批件。

第三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及IC卡,同时去公安局申办黑皮备案簿。

第四步:前往商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完成统计登记,最后办理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三、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及申请条件

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必须获得许可,只有获得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许可,才享有进出口经营权。正在逐渐放宽外贸经营权的限制,按照WTO的要求以及中国的承诺,将在三年内完成从进出口经营权审批制向登记制的过渡。

申请内外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一定时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其中,内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两种。

以上海市为例,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需提交包括《上海市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表》、企业书面申请、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等在内的申请材料。

四、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申请流程:

1. 网上填写《上海市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表》。完成网上申请确认后,打印该表并加盖公章。申请网址为www.maofa.。

2. 根据网上提示的材料清单,准备全套申报材料并送到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1403室(新虹桥大厦)进行受理。

3. 如果企业提交的电子申请和书面材料齐全无误,我们将予以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核准、登记。对于准予核准、登记的企业,将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对于不予核准、登记的企业,将说明理由。

4. 凭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企业可以到工商、海关、质检、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相关手续。

5. 完成所有部门的登记手续后,企业应填写《企业信息反馈表》,将相关数据反馈给我们,我们再通过网络将企数据报送商务部备案。

对于拟筹建的新外贸企业,操作程序如下:

1. 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查名手续,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准备以下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外贸经营资格申请报告、投资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书、投资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系自然人投资的,须提交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主要投资人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等六项材料,并提交至1403室预先核准新企业外贸经营资格。

3. 核对上述材料的原件,其中《主要投资人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可在网上“文件下载”栏获取,网址同上。

4. 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我们委同意赋权的函件,凭函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各项手续。

5. 完成所有工商注册登记后,按照已成立企业的材料要求,在网上填报申请表格并补齐申请材料,然后向我们委申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具体法规可参照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该通知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内资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决定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获权企业可以按照经营范围在中国全部关境内以国家规定的各种贸易方式自由从事进出口业务。还详细说明了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6)补充材料以证明符合外贸流通经营资格条件。

接下来是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具体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包括: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 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书面申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 其他能证明符合自营进出口资格条件的材料。

关于内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核准和登记,应遵循以下程序和要求:

1. 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需到注册地所在地区的授权管理机关办理。

2. 企业应通过商务部网站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提交电子申请,并向授权管理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备无误后,授权管理机关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

3. 核准、登记后,授权管理机关将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存档。

4. 企业凭《资格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手续。

自2003年9月1日起,本通知规定的内外资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将有所改变。各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西藏自治区、苏州工业园区、江苏省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区取消原有的经营地域限制。

广州地区有多家专业从事海外公司注册的企业,其中一些知名企业的介绍如下:

1. 广州企望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专业级资质的代理公司注册和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国内和海外工商注册、企业管理、商业会计等服务。

2. 广州市赞雅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州外资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等业务,团队由专业的咨询顾问和资深会计师组成。

3. 广州市达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公司注册、税务规划、法律咨询等,涉及多个国家。

4. 广州市登尼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拥有专业团队,可全程代办海外公司注册业务,涵盖多个国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如需深入了解,请查询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