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的注册流程包括:
1. 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包括咨询、填写相关文件、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并等待名称核准结果,最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确定公司住所,包括签订租房合同、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房屋提供者证明。证明的具体内容根据房屋权属情况而定,包括产权证、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购房合同、预售房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
3. 制定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样本进行修改,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明日期。
4. 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包括提交一系列文件、证件,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资格证明等。
5. 刻制公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6. 办理代码证,在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7. 办理税务登记证书,在税务登记机关窗口办理,需要提供多种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8. 开设企业基本帐户,凭相关证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
成立基金公司则必须先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条件非常严格,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等。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 发放贷款;
2.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基金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基金公司注册需具备以下条件,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 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 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 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 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具备以下条件:
1.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4.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具备上述基金公司注册需具备的条件。
基金公司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提供投资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资比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所有完毕后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基本资料(身份证、经营地址、电话号码);注册资金;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公司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