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标明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并加盖公司公章,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公司章程,需加盖公司公章。

4.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则需提交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需按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6.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如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范围。

8.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如设立分公司需报批的,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二、吉林省注册公司的流程

1. 确定公司名称: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可通过工商局或在线系统进行查询。

2. 申请名称核准: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提交工商注册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待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

4. 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5. 根据规定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等。

6. 开立公司基本账户。

7. 办理税务登记,确定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8. 办理社保登记。

9. 如涉及特定行业许可或前置审批,需向相关部门申请。

三、注册所需材料

1. 法人(或股东)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2. 监事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3. 所有登记人员(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扫描件、手机、电子邮箱。

4. 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手机下载远程政务助手APP。

6. 法人上半身照片电子档。

在信息认证环节,需要考虑到信息的时效性。因为实行的是远程信息采集,所以需要注意,若您使用的身份证照片是在多年前拍摄的,其可能会因时间的流逝而导致无法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这时,就需要您亲自前往认证现场,持身份证到政务中心进行身份验证。

在认证过程中,必须保证公司的法人或监事人员不属于失信者名单之内。因为只有信用良好的个体方能保证公司经营的公正和合法性。

为了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性,还需对身份证的完好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并且没有出现消磁等损坏情况。

对于不同类型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也需特别注意。因为不同类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标准是不同的。例如,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为人民币十万元,而两人或以上的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则需达到人民币三万元。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以上金额仅供参考,具体的注册资金要求还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在城市和行业的规定来确定。

在进行企业注册的过程中,务必谨慎对待每一个环节。准确把握每一项要求和规定,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