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满足的条件:

1. 具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人员,均可申请个体工商业经营。

2. 申请人必须具备与所申请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所、经营能力以及相关业务技术。

二、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 身份证明:

城镇待业青年及其他无业人员,需提供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退休证件;

被辞退人员(包括留职停薪)需提供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农村村民需提供当地乡(村)证明。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需持有本市公安部门的暂住证,以及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适用于18至50周岁之间的人员)。

3.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4. 经营场地证明:

使用自有私房(非住宅)需递交房产证明及产权人同意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使用公房需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若场地为租用,需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产权证明;

路边的摊位需提供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许可证。

5. 若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需提交相关许可证或审批文件。

6. 如聘用员工,需提交劳动合同及员工身份证明。

7.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如何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1. 准备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需携带暂住证及复印件。

2. 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及复印件。

3. 准备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 下岗职工或特困户需携带失业证、优惠证等相关证明,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5. 从事特殊行业如饮食、化妆品等,还需准备健康证明。

6. 携带上述文件至当地工商所,说明要办理的营业执照类型。检验文件后,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表格填写。

此外为方便办理流程现在可进行网上操作:首先登录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核名,核名成功后会有短信通知;根据短信提醒进行网上申报,完成后也会有短信提醒;打印网报材料,准备好产权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到工商局递交材料,之后便可等待执照快递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