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分支机构需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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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3: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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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公司注册分支机构需要资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设立办事处需要那些条件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办理分厂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 医院开设分支机构的规定
- 设立办事处需要那些条件
- 公司成立办事处,如何办理
- 我公司是总公司,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怎样建账
办理分厂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如果你们总厂是个体户,那是不能办理所谓分厂的,因为个体经营户是不能办理分支机构的
不过你可以用总厂负责人的名字再办一个个体户营业执照,但是这个厂的字号名称是不能叫做XXX分厂的。
2、如果你们总厂是公司,那么可以开设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分公司的登记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
……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首先到工商部门索取表格,拿回去填写好再交上去,或者可以到当地省级、地市级的工商部门的网站下载电子表格,自行打印填写。
个人建议还是拿当地工商部门印刷好的表格比较好)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章程可以向工商部门索取章程的模板,再自行修改)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房产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商品房预售证等等)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例如总公司的前置许可文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等,具体请咨询工商部门,因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类型的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医院开设分支机构的规定
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办事处需要那些条件
公司要在外地设立办事处,按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程序到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在拟成立办事处的当地工商所办理先到当地工商所领表,填表,提供第一条所列资料,完备后交工商所,工商所审核无误后交费,合理合法的2周内审批下来。
一、设立办事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办事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公司成立办事处,如何办理
虽未办事处,分工要明确(销售、行政、后勤)虽然人少,制度也要健全(绩效、定期会议制度、财务制度)虽然熟悉,等级还是要分明(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其他人员权限要分清楚)虽然地方不断,办公室环境也要搞好(尤其是某些会影响制度的环境设计)对城市区域要划分清楚业务范围要划分清楚制度定出来只之后,能不能很好的施行,就看一把手的能力了。
我公司是总公司,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怎样建账
分公司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建账核算,单独核算,单独报税。和子公司不同的是,它没有实收资本,总公司给分公司的款项一般在公司的往来账上反映,如“其他应付款——总公司”等。所得税的缴纳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按照财预[2008]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公司注册分支机构需要资料和设立办事处需要那些条件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