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影视公司的必备条件和要求:

1. 注册影视传媒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万元。

2. 公司股东需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3. 公司的注册地址必须是商业用途。

4. 公司必须拥有3名专业的影视从业人员。

二、影视公司的注册流程:

1. 公司名称核准:提供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出资比例及注册资本,所需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

2. 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5个工作日。

3. 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处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

4.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4个工作日。

5. 领取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税务登记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及股东章等。

6. 在税务所购。

7. 完成上述流程后,等待审批。

扩展知识:

影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影视文化项目的开发、影视节目的拍摄与制作、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承办、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等。还包括广告制作、国内外影视发行、文化投资、国际文化传媒、大型文艺活动及演出的举办、音视频专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的提供以及为演艺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和经纪业务等。

相关补充知识:

1. 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使用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无重名,即可使用此名称,并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样本,进行修改并由所有股东签名。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需依法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影视类公司的注册亦需遵循以上法规。

参考资料:

第五条,国产特种电影的制作必须是由持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或《单片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单位来承担。

如果与海外电影制片公司合作制作,需与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履行相关手续,并由持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单位来主导制作。

第六条,国产特种电影的审查需遵循《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审查规定》。剧本和完成片需要分别提交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第七条,对于特种电影的进口,需遵循《电影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特种电影的进口业务。若单位具备相关条件并希望经营特种电影进口业务,需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审批。

第八条,进口的特种电影审查程序仍然按照《关于委托中国电影科研所代审特种电影影片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特种电影在通过审查并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进口和出口。若进口特种电影需要发行,也必须经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的审批,并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任何洗印单位都不得洗印、加工未取得相应许可证的特种电影拷贝,包括未取得《摄影电影许可证》、《单片摄制电影许可证》、《中外合作摄制电影许可证》以及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特种电影拷贝。

第十一条,设立特种电影放映场所应接受当地电影主管部门的指导,符合国家法规和当地电影院宏观布局。设立后,需按照《电影管理条例》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备案。

扩展材料:

一、《电影剧本(梗概)立项和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重大题材影片、重大理论文献纪录片、特殊题材影片和合拍影片需要报剧本立项,其他类型影片需提交至少1000字的剧情梗概立项。

二、《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在合拍电影中,故事不受地域限制,除主要演员外的主创人员比例不受限制。经批准的民营公司可独立开展中外合拍片业务。

三、《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民营公司连续以单片许可证拍摄两部影片后,可独立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并允许外资控股经营电影技术公司。发行过两部国产片或两部电视剧的公司,可申请国产影片的发行业务。

四、《外商投资改造影院暂行规定》:对于中外合资影院,中方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51%。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南京、武汉等地,外资比例可达到75%。香港和澳门投资者在合资、合作建设或改造电影院时,可控股经营,投资比例可达75%。(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影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