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公司分立注册资料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公司分立注册资料以及怎么可以把自己名下的公司注销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创业公司的股权该怎么分配
  2. 会计师事务所分公司成立条件
  3. 一个创业公司,应该如何做好组织架构
  4. 怎么可以把自己名下的公司注销

创业公司的股权该怎么分配

合伙人丨创业团队的股权(股份)应该如何分配呢?

关于股权分配的问题,是创始人合伙创业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单打独斗一人创业走天下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都是走团队,讲合作,任何一家优秀的创业公司背后一定有一个优秀的团队一起打拼,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是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部分,如何量化创业团队的股权(股份)是本文需要探讨和深究的话题。

合伙人股权分配

合伙人有提供资金的投资人,提供场地或人脉的资源型合伙人,有技术能力过硬的技术合伙人,还有销售渠道和运维背景的市场合伙人和运营合伙人等等,这些角色千差万别,各自给团队带来的贡献也很难量化,如果有一个约定俗成的估值标准,相信股权分配会比较客观。

股权架构设计首先必须要遵守3大原则:

1.分工简单明晰。初创公司的合伙人一般是三到五个,最合理的架构一开始最好是三个人,相互之间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了解清楚各自的特长,工作经历等等,不要小看这个过程,再好的股权设计合伙人之间沟通和理念不一致会给公司后来的发展埋下隐患,创业团队因为合伙人之间的不和最终失败的不在少数,找合伙人一定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股权架构设计3大原则

2.一定要共识出最终决策者。通俗点说就是要选出最后拍板的人,在大公司有董事会,一般来说最后拍板的是大股东,那么初创公司一般是创始人或者是多个创始人共同表决,不管怎样,这个最终决策者头脑要清晰,对股权分配设计要有所了解,最终决策者一旦拍板,其他合伙人和股东都要无条件服从决定。

3.股权分配的利益关系应该与贡献程度相挂钩。也就是说投入的要素贡献越高(注:贡献要素不仅包括实物资产和资金等硬指标,还应包括劳动付出,时间精力等个人投入的软指标。),你的股权(股份)比例应当越高,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也是一种贡献。另外,小型的初创团队股权设计一定要小巧和灵活变通,不要过于复杂。

股权(股份)分配根据贡献要素估值

在股权(股份)分配的时候客观的操作方法是:将创始人在创业项目中的贡献,按照市价值估值,然后算出所有股东和合伙人要素贡献的总估值,最后折算出创始人和合伙人之间持有的股权比例。这样的话首先就需要对创业资源的各种要素进行市场估值,当然像资金,技术专利这些是很好量化的,例如场地,人脉以及实物的话需要具体分析。

举个例子,某技术合伙人投入的要素=资金20万+技术,专业技术按照市场价估值10万(考虑技术稀缺性和同行市场平均薪资),假设所有投入要素的市场估值是100万,那么该技术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就是30%,要求更高的话可以将不同要素按照稀缺性和紧急程度区分下权重,同样是上面的例子,股权比例(%)20万资金*0.8权重+10万技术*1.5权重=31%。

下面稍作列举3种贡献要素的估值简要计算方法:

1.劳动力。劳动力要素的市场估值最直接的参考标准就是人才市场的薪资和绩效水平,例如某技术合伙人海归高材生,参考目前市场同等岗位的待遇水平来进行股权比例的估值参考,合伙人和打工者的区别在于合伙人的薪资=股权+基本薪资+绩效+期权,合伙人为公司节省的市场劳动力成本差价就是他的劳动力要素估值。

3种团队贡献要素的估值计算方法

2.技术/知识产权。如果是知识产权要素估值的话会比较好操作,相当于技术合伙人授权专利技术给创业公司使用,当然所有权没有变更,专利使用费就是技术合伙人贡献的价值,技术入股如果是初步成型的技术开发模型可以折算成转让价,未有作品的话按照项目开发未来估值计算,可参考同行竞品的开发成本。

3.人脉/资金资源。创业资源的要素估值比较抽象,如果合伙人提供的人脉资源能解决企业创业阶段的问题,例如融资,销售渠道或者是法务关系的门路,创始人可以按照佣金折算成合伙人的股权比例,或者是直接折算现金价值,衡量的标准不一,具体的估值算法因人而异。

最后需要强调量化创业团队股权架构设计的3个要点:

1.创业团队在早期要预留一部分股权(包括股权激励),为吸收新的合伙人预留。有的创始人在设计股权架构的时候全部分掉,项目进行到一半新进来的合伙人怎么办?而且在找合伙人的时候股权激励是对方比较看重的地方,这个要事先考虑到。

量化创业团队股权架构设计的3个要点

2.企业融资要事先预估。很多创业项目做大后准备上市,结果创始人原始股权被稀释后少得可怜,这就是没有做好融资实现预估的后果,为公司辛苦十几二十年,回报明显不成正比。

3.投入要素估值浮动,股权一定要分批授予。投入要素估值不同时期的价值是不同的,也就是之前说的权重,创业初期资金比较紧缺权重高,后期融资多了不缺钱权重就下降了。股权一定要按照时间或者项目/融资进度分批授予,这样就不会出现合伙人做到一半离职后还能拥有稳定的股权增值,这样对团队其他人的付出是不公平的。

最后,如果创业团队准融资了,股权分配比例需要尽早明确,这也是投资人评判该创业项目是否值得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

会计师事务所分公司成立条件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为:

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1)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2)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3)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4)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5、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一个创业公司,应该如何做好组织架构

关于创业公司组织结构之我见

所有关于公司架构的理论都是建立在理想之上的,而对于一个公司如何架构问题,必须要建立在创始人或合伙人此时所拥有的资源之上。从理论上讲,这叫限制条件。这种架构包括组织架构也包括股权架构,股权架构是地基,组织架构是主体。

在明白这些原理之后,可以参照已经很成功的公司模式。但参照的不是现在,而是参照从创业之初到现在的“动态变化过程”。绝不能孤立的看待别人公司的现状,而要深究其创业之初的结构模式。如果你进行研究,你会发现,其实,多数成功的企业,其架构是无时无刻不在变动的。

而你要做的,是在此时此刻设计出一个嵌入端口,这个端口的作用就是为后期情式变更、环境变化而预留出争端解决机制。比如市场发生变化时,公司的战略是什么。比如股东变化时,公司的发展方向如何把握与控制?比如产品发生变化时,结构如何能够适应快速做出反映等等。。

网络上一切关于创业的指导,当成思路听听是可以的,但都不存在落地的根基,只有深入的你自己的企业现实中去,量体裁衣,才会制定出真正适合自己的架构。

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启发。

怎么可以把自己名下的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内容包括:依《公司法》公司财产清理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偿情况(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股东对清偿后的公司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须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3、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4、5、6、7、8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OK,关于公司分立注册资料和怎么可以把自己名下的公司注销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